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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坛紫西岭26号八达楼二楼(南坛商业街旁)

(乘781517182327283242路公交车南坛站下车往南坛商业街方向走约100米)

电话:0752-2800058    2800068   2872876  2872873    2872872

传真:0752-287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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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指南

发布时间:2017/6/7 16:50:33    点击:8332次

惠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指南

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规〔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

一、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单位)

二、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证明》。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试,并获取《证明》。《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三、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职员工,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产单位:

     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

     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   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规范;

   (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七)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七、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根据单位类型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可自行完成考前培训,也可选择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考前培训辅导。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

    九、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分别不少于8学时、6学时和4学时。

     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二、惠州市经省局备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

 惠州市举办中级、初级食品安全员的培训机构: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粤餐(培)2020号]。举办初级食品安全员的机构:惠东县、惠阳区、博罗县、龙门县4家机构。具体培训相关事宜,请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初级)可与当地培训机构联系;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请登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http://www.gdda.gov.cn/),在“业务通道”栏目中选择“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进入,选择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

 

 

惠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员

已备案培训机构名单

 

 

地址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地点

联系电话

培训级别

城区

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

惠州市南坛紫西岭路26号八达楼二楼

2872876

中级

初级

惠东

惠东县食品药品协会

惠东县平山街道广场路1号

8831312

初级

惠阳

惠阳区食品药品学会

惠阳区淡水古井卢屋路5号

3392013

初级

博罗

博罗县药学会

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442号

6228778

初级

龙门

龙门县食品药品协会

龙门县城西林路193号

7872878

初级

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须知》

 

培训机构: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中级、初级)

教学地址:惠州市南坛紫西岭路26号八达楼二楼。

报名电话:2872876,2800058,2800068,传真:2872876。

联 系 人:钟老师,王老师,梁老师。

交通情况:公交车在“南坛站”下车,与“惠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栋楼。

)培训报名要求:

经电话或网上预约报名后,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到培训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预约报名的人员,培训当天开课前可以现场报名,并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办理证书用)

报名表可以自行登录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hz.gdda.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下载中心”选择下载或在培训点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二)培训考核费用:

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费300元/每人;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费400元/每人(培训资料费另按实际收取);单科考核或补考费50元。

(三)培训内容及考勤:

1、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两大部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

2、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课或提前离场。因故未按期参加培训的,可以申请免费补课。

(四)考核:

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核,且考核点须与培训点一致。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包括两个考核科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考核是由计算机在题库内随机抽题,自动评分。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免费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须缴补考费方可再次参加考核。非单位委派的个人也可自愿参加培训考核。

(五)《证书》发放和管理

考核合格的,发放全省统一的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证书》在广东省药监局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平台上可以查询,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1、中级、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由我市经省局备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负责,每期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安排并提前公布,请餐饮服务单位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人选后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报名参加培训考核;2、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请登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http://www.gdda.gov.cn/),在业务通道栏目中选择“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进入,选择相应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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