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举办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惠州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规〔2017〕1号)文件精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是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第一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师资实力雄厚。为提升惠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本中心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的目标
通过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核,使食品安全管理员具备岗位要求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制度,自觉并有效地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对象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拟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关键岗位人员。
三、培训考试内容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大纲要求,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不同,培训内容分为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生产(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五大类,依照规定的培训课程设置安排不同内容培训,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类别内容的培训,工作内容涉及多个环节的,应分别参加多个类别的培训内容的考试,根据对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求的差异,培训内容要求有所不同(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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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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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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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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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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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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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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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要
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管理、食品贮存管理、食品运输管
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生产管理/特殊食品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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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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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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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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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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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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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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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食品生产单位: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其他食品生产单位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经营单位: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3、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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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课师资
配备了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核的师资14名,拥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管理、食品销售等各领域丰富授课经验和实践经验。
五、培训考试安排、联系方式
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培训考试,考试采用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单位: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地址:惠城区南坛紫西岭八达楼二楼(报名、培训、考试在同一地址);联系电话:0752-2872872、2872876;单位邮箱:229627072@qq.com。
六、报名方式、报名费用
报名时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 培训自愿为原则,允许只缴交考试费参加考试。)
高级证明:900元(750元培训费+100元考试费+50元资料费);
中级证明:450元(300元培训费+100元考试费+50元资料费);
初级证明: 350元(200元培训费++100元考试费+50元资料费)。
需办理银行汇款单位注意:
户 名: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
帐 号:2008 0209 2920 0092 989
开户行: 工行文明支行
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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